证监会优化护盘式回购与融资融券,互换便利第三批启动
增量政策“集结”,证监会最新发声!
A股核心监管政策密集落地,护盘式回购松绑与互换便利扩容直接关系市场流动性与估值体系重塑,从业者需重点关注规则变化对上市公司行为的影响。
11月2日,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近期稳市场稳预期相关工作答记者问时表示,证监会将稳市场、稳预期,持续丰富市场投资工具,支持基金管理人逆周期布局,同时对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股份(简称“护盘式回购”)作调整优化,并优化融资融券工具。
具体举措包括:推出更多新指数股票ETF;研究推出股债恒定比例等多资产指数基金;新增股价“破发”作为可以开展护盘式回购的情形;要求存在超募资金的上市公司触及护盘式回购时及时实施回购;指导证券公司对融资保证金比例、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维持担保比例等风险控制指标进行统筹研究,进一步优化,保持弹性。
博时基金首席策略分析师陈显顺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资本市场改革持续纵深推进,改革蕴含的红利仍有充分释放空间。向后看,上市公司分红回购持续夯实估值安全边际,盈利改善推动盈利端修复,中长期资金入市重塑市场定价体系,A股估值中枢具备上行基础,当前A股已经显现突出的中期配置价值。
用好用足两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
金融管理部门11月2日召开座谈会,就用好用足两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出安排。对此,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11月2日,人民银行宣布将开展第三批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操作,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由阶段性安排转为长期制度性安排,再贷款利率降低至1%,证监会将会同人民银行组织相关市场主体用好用足这两项工具,协同发挥好稳市支持作用。
一是扩大互换便利业务的参与机构范围和资金额度。经相关机构申请,证监会商人民银行已经同意31家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第三批互换便利操作,申请额度超过1000亿元,近日就开始操作。证监会将继续督促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加强合规风控管理,充分发挥专业投资能力,更好稳定资本市场。
二是提高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覆盖率。证监会将引导推出更多权重指数公司、龙头科技股等具有较强市场影响的标志性案例。同时,督促已披露回购增持贷款计划的上市公司加快实施进度,已经申请贷款的公司加大回购实施力度,延续当前贷款回购增持的良好势头,为资本市场稳定积极贡献力量。
2024年9月,人民银行会同证监会、金融监管总局推出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和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两项新的货币政策工具。两年多来,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积极响应,两项工具运作良好。截至今年10月底,已开展了两批次互换便利操作,28家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参与,合计金额1050亿元。全市场已有902家上市公司披露1110单回购增持贷款公告,加上中国国新、中国诚通两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申请的增持贷款,目前申请贷款额度上限已累计约4400亿元。
支持基金管理人推出新产品
记者获悉,证监会将持续加快权益类基金产品供给和创新力度,支持基金管理人逆周期布局:
一是推出更多新指数股票ETF,丰富场内投资工具。近期,证监会会同交易所优化了新指数ETF论证机制,支持基金管理人基于可持续发展潜力、市场容量和标的流动性等因素,推出更多以新指数为跟踪标的的股票指数ETF,持续丰富场内投资工具。
二是研究推出股债恒定比例等多资产指数基金。记者了解到,以往市场上的指数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通常只包含单一资产类型,比如股票指数基金、债券指数基金。近期证监会研究推出多种资产类型构成的指数基金,丰富场外中低波动型基金产品,完善公募基金产品谱系,更好满足不同投资者投资需求。
三是对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大力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逐步扩大参与机构范围、支持更多类型产品使用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强化基金管理人与持有人利益相绑定。
记者还获悉,已完成募集的18只主动ETF将逐步开展投资建仓。此前,18只主动ETF启动募集,整体募集态势良好,市场认可度较高。截至11月2日,合计募集资金超过350亿元,其中已有16只产品达到20亿元的单只募集规模上限并结束募集。
其中,有3只基金仅1日就完成募集,超半数基金在3日内完成募集。市场各方踊跃参与,摩根基金、易方达基金、富国基金等9家管理人通过自有资金、股东方资金自购旗下主动ETF产品,自购金额合计超27亿元。
四方面优化“护盘式回购”
与此同时,证监会近期拟对“护盘式回购”作四方面调整优化:
一是新增股价“破发”作为可以开展护盘式回购的情形之一,规定护盘式回购不适用“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的限制,取消护盘式回购中开盘和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不得申报的限制等。
二是要求上市36个月内的上市公司当股价触及护盘式回购情形的,严格认真履行上市承诺中的稳定股价措施。
三是要求存在超募资金的上市公司在触及护盘式回购时及时实施回购。
四是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现金分红计划中明确一定比例资金纳入回购专项基金,要求存在超募资金的上市公司将一定比例的超募资金纳入回购专项基金并专项用于股份回购注销,要求上市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卖出护盘式回购股份的所得收益纳入回购专项基金。
下一步,证监会将抓紧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下称“规则”),增强护盘式回购的约束力。规则正式修订前,证监会将加大和有关方面协调配合,支持、鼓励和督促具备条件的上市公司,特别是重要指数成份股公司、龙头科技股公司按照上述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实施股份回购,持续做好市值管理。
数据显示,2024年至2026年前10个月,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积极性稳定提升,沪深两市累计披露回购计划金额和实际实施金额均较前三年(2021年至2023年)增长50%。今年前10个月,沪深两市645家上市公司披露700单2377亿元股份回购计划,其中回购注销金额1150亿元,占比近50%,747家公司实际实施回购1345亿元,回购计划金额、实际回购金额、回购注销金额占比均创历史新高。
“此前上市公司盈利改善后通常将资金用于产能扩张,现在更多用于回购和分红。这体现了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也增强了投资者的获得感,有助于引导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大成基金副总经理石国武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说。
适度释放融资空间
融资融券是资本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之一,对平抑非理性波动,促进价格发现,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满足投资者融资需求具有积极作用。2026年1月,根据当时的市场形势,沪深北交易所将融资保证金比例由80%提高至100%,对减缓杠杆风险顺周期积累、促进理性交易和提前防控风险起到积极作用。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近期,融资余额和交易活跃度明显下降,整体杠杆水平趋于稳健。为稳定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功能发挥,证监会将会同证券交易所指导证券公司对融资保证金比例、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维持担保比例等风险控制指标进行统筹研究,进一步优化,保持弹性。在风险总体可控的基础上,根据法定的逆周期调节安排,适度释放融资空间,盘活存量资金,提升市场流动性。
“投资者应当继续秉持理性投资理念,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合理运用融资工具。证监会将继续督促证券公司切实加强风险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负责人说。
机构投资者整体逆势加仓
记者还获悉,近两年,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计净买入A股超过1.5万亿元。近期,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金、保险资金、公募基金、证券公司等机构投资者整体逆势加仓,坚定看好A股市场长期发展。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继续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金融监管总局等相关部委,不断完善支持“长钱长投”的政策环境,强化长周期考核,支持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推出更多适配长期投资的产品,更好满足中长期资金投资需求,努力构建中长期资金“愿意来、留得住、投的长”的良好生态。
近年来,证监会会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金融监管总局落实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关于引导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进一步加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的通知》《关于完善长周期考核机制促进年金基金长期投资的指导意见》《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关于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等先后出台,推动全国社保基金、基本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等入市。
与此同时,证监会大力发展权益类公募基金。数据显示,2025年初至2026年9月底,权益类基金规模由8.6万亿元增长到10.3万亿元,增幅19.8%。
“增量资金端呈现积极信号。”石国武表示,10月以来宽基ETF持续流入,首批主动ETF启动募集后市场认购热情较高。随着中长期资金入市机制不断完善、权益类产品供给持续丰富,资金端对A股的支撑将进一步增强。
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近期稳市场稳预期相关工作答记者问
一、今日金融管理部门召开座谈会,就用好用足两项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出安排,请问证监会对后续工作有何考虑?
答:2024年9月,人民银行会同证监会、金融监管总局推出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和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两项新的货币政策工具。两年多来,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积极响应,两项工具运作良好。截至今年10月底,已开展了两批次互换便利操作,28家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参与,合计金额1050亿元。全市场已有902家上市公司披露1110单回购增持贷款公告,加上中国国新、中国诚通两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申请的增持贷款,目前申请贷款额度上限已累计约4400亿元。两项货币政策工具的设立实施,为引入市场增量资金、盘活机构存量资产、促进完善市场内在稳定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天人民银行宣布将开展第三批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操作,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由阶段性安排转为长期制度性安排,再贷款利率降低至1%,我们将会同人民银行组织相关市场主体用好用足这两项工具,协同发挥好稳市支持作用。
一是扩大互换便利业务的参与机构范围和资金额度。经相关机构申请,证监会商人民银行已经同意31家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第三批互换便利操作,申请额度超过1000亿元,近日就开始操作。证监会将继续督促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加强合规风控管理,充分发挥专业投资能力,更好稳定资本市场。
二是提高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覆盖率。证监会将引导推出更多权重指数公司、龙头科技股等具有较强市场影响的标志性案例。同时,督促已披露回购增持贷款计划的上市公司加快实施进度,已经申请贷款的公司加大回购实施力度,延续当前贷款回购增持的良好势头,为资本市场稳定积极贡献力量。
二、在监管部门的号召和推动下,近年来不少上市公司积极开展股份回购,请问上市公司回购的整体实施情况如何?下一步在支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优化回购规则方面有什么考虑?
答:开展股份回购是上市公司进行市值管理的重要工具,也是上市公司稳定自身股价、展现和传递发展前景及信心的重要途径。2023年12月,证监会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提升了股份回购便利度,完善了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常态化机制性安排,回购规模数量总体呈上升态势。2024年至2026年前10个月,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积极性稳步提升,沪深两市累计披露回购计划金额和实际实施金额均较前三年(2021年-2023年)增长50%。今年前10个月,沪深两市645家上市公司披露700单2377亿元股份回购计划,其中回购注销金额1150亿元,占比近50%,747家公司实际实施回购1345亿元,回购计划金额、实际回购金额、回购注销金额及占比均创历史新高。
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开展股份回购的便利度,发挥市场内在稳市功能,经广泛深入调研,近期证监会拟对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股份(简称护盘式回购)作以下调整优化:一是新增股价“破发”作为可以开展护盘式回购的情形之一,规定护盘式回购不适用“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的限制,取消护盘式回购中开盘和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不得申报的限制等。二是要求上市36个月内的上市公司当股价触及护盘式回购情形的,严格认真履行上市承诺中的稳定股价措施。三是要求存在超募资金的上市公司在触及护盘式回购时及时实施回购。四是要求上市公司在年度现金分红计划中明确一定比例资金纳入回购专项基金,要求存在超募资金的上市公司将一定比例的超募资金纳入回购专项基金并专项用于股份回购注销,要求上市公司通过集中竞价卖出护盘式回购股份的所得收益纳入回购专项基金。
下一步,我们将在深入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抓紧修订《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增强护盘式回购的约束力。规则正式修订前,证监会将加大和有关方面协调配合,支持、鼓励和督促具备条件的上市公司,特别是重要指数成份股公司、龙头科技股公司按照上述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实施股份回购,持续做好市值管理。
三、前期监管部门已宣布推出主动ETF,目前进展情况如何?下一步在丰富市场投资工具等方面还有哪些工作考虑?
答:主动ETF是基金经理依托专业投研能力自主开展选股、择时与配置,不以跟踪特定指数为目标,同时可以进行场内实时交易、实物申赎的公募基金产品,兼具普通基金主动管理和ETF交易灵活、透明度高的特点,可满足不同风险偏好投资者的需求,为市场持续引入增量资金。自今年6月份我会宣布推出主动ETF后,基金公司踊跃申报。首批18只主动ETF于10月19日注册,10月23日启动募集,整体募集态势良好。截至11月2日,合计募集资金超过350亿元,其中已有16只产品达到20亿元的单只募集规模上限并结束募集。
下一步,证监会将引导和鼓励已完成募集的18只主动ETF加快开展投资建仓。同时,持续加大权益类基金产品供给和创新力度,支持基金管理人逆周期布局。推出更多新指数股票ETF,丰富场内投资工具。研究推出股债恒定比例等多资产指数基金,丰富场外中低波动型产品,更好满足不同投资者投资需求。鼓励基金管理人发行更多浮动费率基金,进一步强化基金管理人与持有人利益相绑定。
四、在发挥好融资融券业务逆周期调节功能作用方面,请问证监会近期有何考虑?
答:融资融券是资本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之一,对平抑非理性波动,促进价格发现,吸引中长期资金入市,满足投资者融资需求具有积极作用。2026年1月,根据当时的市场形势,沪深北交易所将融资保证金比例由80%提高至100%,对减缓杠杆风险顺周期积累、促进理性交易和提前防控风险起到积极作用。近期,融资余额和交易活跃度明显下降,整体杠杆水平趋于稳健。为稳定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功能发挥,证监会将会同证券交易所指导证券公司对融资保证金比例、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维持担保比例等风险控制指标进行统筹研究,进一步优化,保持弹性。在风险总体可控的基础上,根据法定的逆周期调节安排,适度释放融资空间,盘活存量资金,提升市场流动性。
投资者应当继续秉持理性投资理念,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合理运用融资工具。证监会将继续督促证券公司切实加强风险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来源:综合证监会官网、本报记者梁银妍、汤立斌报道
作者: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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