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9月30日正式施行
事关你的钱袋子!重要新规,明起实施
金融营销监管新规正式落地,直接影响互联网理财、贷款等产品的推广合规要求,建议从业者关注业务调整。
投资理财短信泛滥、贷款广告关不掉、支付时被默认勾选贷款,这是很多人经常遭遇的困扰。9月30日,《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为互联网金融产品营销划出规范性红线。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明确要求——
- 只有金融机构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平台,才能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
- 营销人员也必须是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和机构授权;
- 只有具备对应资质,才能在App和账号名称中使用“金融”“贷款”“基金”“理财”“证券”“保险”等字样。
- 第三方平台提供购买推荐的,也必须跳转到金融机构自营平台才能完成购买。
在营销内容和流程上,《办法》明确——
- 禁止“低风险”“低门槛”“秒到账”“高收益”等诱导性话术;
- 要求支付页面将“打白条”“分期付”等借贷产品与银行卡、零钱等支付工具分开展示;
- 禁止默认勾选和违法搭售;
- 弹窗广告须有显著关闭标志并能一键关闭;
- 发送营销信息或拨打营销电话的,须提供拒收或退订选项,消费者拒收或退订后,不得以同样方式再次骚扰。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新规将金融机构及合作平台的行为边界与责任划分清楚,将推动构建公平有序、可持续发展的市场环境。
中国社科院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杨涛表示,首次系统性地把所有的规则集中在一个文件里面,对于所有的金融产品进行全链条穿透式监管,是一个重要的制度补空白。
“两步核实法”辨清金融营销:
一查资质 二看合同
新规落地后,消费者该如何核实营销平台和人员的资质?又该如何确认营销内容是否属实?专家给出了一套“两步核实法”。
南开大学金融学教授田利辉认为——
- 第一步,去金融机构的官网和App查资质,核实营销平台是不是在金融机构的合作名单上,营销人员是不是持有证件,如果不在、没有证件就是违规。
- 第二步,看合同,营销说的产品名称、利率、费率、风险提示必须和合同一模一样,不能有隐瞒。
专家提示,一旦遭遇侵权,关键是要留存好可以证明对方存在误导性陈述,或者未充分履行风险提示义务的重要证据。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董玲君介绍,保留好营销内容、消费记录这些原始载体,比如说对于弹窗广告、页面宣传语、默认勾选这些界面,要及时地截图或者截屏。而图片或者录像里,最好是要能够看清楚时间、内容以及发布主体的身份信息,同时要保存好与销售人员的微信电话、短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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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央视财经(ID:cctvys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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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央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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