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内容
@wquguru
精选90BlockTempo 动区(RSS)加密货币多源精选 ×12

台湾《虚拟资产服务法》三读通过:牌照制、稳定币专章、诈欺最重关10年

完整解讀台灣加密貨幣專法《虛擬資產服務法》:對投資者意義?交易所走入牌照制、穩定幣發行商條件拍板

原文
发到 X
推荐理由

台湾首部加密专法三读,标志监管里程碑,对在台运营的交易所、稳定币发行商及投资者影响深远。建议从业者关注牌照申请时间线与合规要求,留意稳定币监管对市场流动性的潜在影响。

立法院 6 月 30 日上午由副院長江啟臣敲槌,三讀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這是台灣第一部加密貨幣專法,全文 56 條,主管機關定為金管會。法案把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從過去的洗錢防制登記制,正式升級為金管會許可的特許行業,這部法律從草案吵到三讀走了好幾年,到底改了什麼,會不會影響到投資加密貨幣的人?本文一次拆給你看。

(前情提要:台灣行政院釋出《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全解讀!新增穩定幣相關條文、詐欺操縱最重關10年)

(背景補充:台灣|金管會公告首批虛擬資產服務商9家合規,18家列VASP黑名單永久停業)

重點摘要 《虛擬資產服務法》6 月 30 日三讀通過,全文 56 條,主管機關為金管會;VASP 從洗錢防制登記制升級為許可制,7 類服務商須分別取得牌照,最快 2027 年上路。

穩定幣設三道門檻:境內限銀行發行、只能連結法定貨幣、須維持十足準備資產並交付信託,發行還要經央行同意與金管會許可。

詐欺與操縱市場行為入刑,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徒刑,併科 1000 萬至 2 億元罰金;現有 8 家業者最長有約 2 年過渡期完成換照。

等了好幾年,台灣的加密貨幣終於有了自己的母法。立法院 6 月 30 日上午三讀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這是繼洗錢防制納管之後,台灣第一部專門替虛擬資產量身打造的法律。過去交易所只要完成「洗錢防制登記」就能營業,門檻低、管得鬆;從今以後加密貨幣(虛擬通貨)行業要像銀行、保險、證券一樣,拿到金管會的特許才能開門做生意。

這部法律全文 56 條,從總則、服務商許可、共通管理規範、個別服務商規範、同業公會,一路寫到穩定幣專章,幾乎把這個產業能想到的環節都圈了進來。對動區的讀者來說我們能直接問三個問題,交易所會怎麼變?穩定幣能不能發?還有最實際的,對我們一般投資人有沒有差?

服務業者從「登記」到「特許」

這次最核心的改變是把虛擬資產服務商(VASP,泛指交易所、錢包、託管等業者)從「登記制」改成「許可制」。差別在哪?登記制比較像去主管機關報到,備齊資料、完成登記就能營業;許可制則是特許事業,金管會要先審核你的資本、財務、內控、負責人資格,都合格才點頭發牌,沒拿到牌照就營業就是嚴重違法。

法案把虛擬資產服務拆成 7 類,每一類都要分別申請牌照,做幾種業務就得拿幾張牌: 交換商:提供虛擬資產與法定貨幣、或不同虛擬資產之間的兌換。

交易平台商:也就是大家熟悉的交易所,撮合買賣雙方下單成交。

移轉商:替客戶把虛擬資產從一個地址轉到另一個地址。

保管商:替客戶保管私鑰與資產,類似加密貨幣版的金庫。

承銷商:協助新的虛擬資產對外發行、銷售。

借貸商:提供虛擬資產的借出與借入服務。

其他:主管機關認定的其他虛擬資產服務。

這套設計等於告訴業者,過去那種「一個 App 什麼都做」的日子要結束了。想同時經營交易、保管、借貸,就得一張一張牌照去申請、去被審。對大型交易所是合規成本,對小型業者則可能直接是決定生死的門檻。

好處是把每一項加密貨幣服務切開來管,金管會盯起來更細,對投資者保護更周全;但在台灣加密行業的進入門檻也一口氣墊高了。

穩定幣的三道門:只准銀行發,還要十足準備 這部法律另一個重頭戲,是台灣首度替穩定幣立規矩。所謂穩定幣,是一種把幣值錨定在法定貨幣(例如 1 枚等於 1 美元或 1 元新台幣)的加密貨幣,全球最大的兩支是 USDT 與 USDC。台灣這次替它設了三道門: 第一道,發行人限定法幣儲備。境內想發穩定幣,發行人只能連結法定貨幣,不能拿一籃子資產或其他加密貨幣來當錨。這跟美國、香港開放非銀行機構申請發行的路線明顯不同,台灣選的是最保守、最穩的那條。

第二道,準備資產要十足、要分離、要信託。發行人必須維持與發行量等值的「十足」準備資產,這筆錢要跟自家財產分開,還要交付信託,避免業者把客戶的錢拿去亂用,也避免哪天公司倒了、準備金跟著消失。

第三道,境外穩定幣被當成「商品」管。像 USDT、USDC 這類國外發行的穩定幣想進台灣,不會被當成貨幣,而是視為一種商品,必須在國內合規的交易所上架、並經金管會同意。換句話說,未來台灣人手上的 USDT 還是能用,但它在法律眼中的身分,從一種「錢」變成了一種「受管理的商品」。

詐欺最重關十年、罰兩億,市場操縱也入刑 對長期被詐騙陰影籠罩的加密圈,這部法律的罰則是最有感的部分。法案明訂,對足以重大影響虛擬資產發行或交易的資訊,不得有虛偽、詐欺、隱匿等行為,也不得直接或間接從事影響交易價格或供需的操縱行為。違反者,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 1000 萬元以上、2 億元以下罰金。

把「操縱市場」明文入刑,是這部法律相當值得注意的一筆。過去幣圈常見的拉高出貨、假交易量、內線倒貨,在缺乏專法的年代往往只能用詐欺或一般刑法去追,舉證困難、定性模糊。現在有了專條,等於替檢調辦案補上了一把更鋒利的工具。當然,法律有了,能不能真的抓到躲在境外的莊家又是另一回事。

最快 2027 年上路 法律三讀通過,不代表明天就生效。金管會還要訂定相關子法,目前規劃約 9 項,預計最快 2027 年第一季、也就是明年 3 月底前完成,屆時專法才正式上路。

對現有的 8 家完成洗錢防制登記的業者,包括 MaiCoin、BitoGroup、XREX、禾亞、富昇、跨鏈、拓荒與重量,法案給了一段過渡期:新法施行後 12 個月內要向金管會提出許可申請,並在施行後 21 個月內完成審查、取得許可證照,必要時可再延長 3 個月一次。算下來,現有業者最長約有 2 年時間完成換照,最快得等到 2028 年第一季底前才會陸續拿到正式牌照。

監理升級,但不想過度施壓現有業者,設定給兩年緩衝,是讓市場有時間調整,也讓金管會自己有時間把子法和審查機制備齊,更讓未來想經營部分業務的金控、新團隊準備新公司。從母法三讀到真正全面落地,中間還有一段不算短的路要走。

對一般人有差嗎?

講了這麼多牌照與條文,最實際的問題還是這個,如果我只是個普通的投資人,這部法律到底跟我有沒有關係?答案...

更进一步:量化金融体系

看懂新闻只是起点——沿量化金融路径,把它变成能交付的工程能力

进入量化体系 →

关联讨论

同一事件的更多信源

相似阅读

另一事件,读法相近